郭绪:修订间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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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郭绪 | ||
|---|---|---|
大明四川参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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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籍贯 | 河南开封府太康县 | |
| 出生 | 生年不详 | |
| 逝世 | 卒年不详 | |
| 出身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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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绪(?-?),字继业,河南开封府太康县人,民籍,明朝政治人物。
生平
河南乡试第七十二名举人。成化十七年(1481年)中式辛丑科三甲第一百九十名进士[1][2],出使楚府,后授户部主事,督饷二十万粮草供给陕西。之后历任云南参议,弘治十四年,以率数人之力平息当地土官酋族争议。三年后,升为四川参政。明武帝继位后,加俸一级。次年致仕归[3]。
家族
曾祖郭在丰,知县;祖父郭浩;父郭杲,母前母符氏;杨氏[4]。
参考文献
- ^ (明)张朝瑞. 《皇明贡举考》卷五. 《续修四库全书》史部第828册.
- ^ 鲁小俊,江俊伟著. 贡举志五种 上. 武汉:武汉大学出版社. 2009: 254–256. ISBN 978-7-307-07043-1.
- ^ 《明史》(卷165):郭绪,字继业,太康人。成化十七年进士。使楚府,却其馈。授户部主事,督饷二十万于陕西给军。主者以羡告,悉还之。历迁云南参议。初,孟密宣抚司之设也,实割木邦宣慰司地。既而孟密思揲复于界外侵木邦地二十七所。属谕之还。不听。乃调孟养宣抚思禄兵胁之。思揲始还所侵地,然多杀孟养兵。思禄仇之,发兵越金沙江夺木邦故割孟密地十有三所。两酋构怨不已。巡抚陈金承诏,遣绪与副使曹玉往谕之。旬余抵金齿。参将卢和先统军距所据地二程而舍,遣官驰驿往谕,皆留不报。和惧,还军至干崖遇绪,语故,戒勿进。绪不可。玉以疾辞。绪遂单骑从数人行,旬日至南甸,峻险不可骑,乃斩棘徒步引绳以登。又旬日至一大泽。土官以象舆来,绪乘之往。行毒雾中,泥沙踸踔。又旬日至孟赖,去金沙江仅二舍。手自为檄,使持过江,谕以朝廷招徕意。蛮人相顾惊曰:“中国使竟至此乎?”发兵率象马数万夜渡江,持长槊劲弩,环之数重。从行者惧,请勿进。绪拔刀叱曰:“明日必渡江,敢阻者斩!”思禄既得檄,见譬晓祸福甚备,又闻至者才数人,乃遣酋长来听令,且致馈。绪却之,出敕谕宣示。思禄亦继至。绪先叙其劳,次白其冤状,然后责其叛。诸酋闻,咸俯伏呼万岁,请归侵地。绪诘前所留使人,乃尽出而归之。和及玉闻报驰至,则已归地纳款矣。时弘治十四年五月也。越三年,擢绪四川督储参政。武宗即位,始以云南功,加俸一级。明年致仕归。
- ^ 龚延明主编.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. 宁波: 宁波出版社. 2016. ISBN 978-7-5526-2320-8.
《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.登科录》之《成化十七年进士登科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