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番罗甸宣慰司:修订间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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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八番罗甸'''是 | '''八番罗甸'''是中国元朝时,对今贵州省一带各土著民族地区的统称。由'''八番'''和'''[[罗甸国|罗甸]]'''两个区域组成。 | ||
八番指分布在今 | 八番指分布在今贵阳市南部一带的独立部落。宋代开始见于史书,称为'''五姓蕃'''或'''西南七蕃''',依宋制于辖境各置地方政府。元世祖[[至元 (忽必烈)|至元]]十六年(1279年),南宁州卧尤番等八个部落投降元军,号称“西南八番”。元保留原有建置名称,皆置安抚司,以土官为使。自后八番已成为这些番部的通称。 | ||
罗甸亦作罗殿,指自唐朝末年崛起于贵州西部的 | 罗甸亦作罗殿,指自唐朝末年崛起于贵州西部的罗甸国,[[大理国]]称为普里,[[兀良合台]]平大理时降元,改为普定府。至正十六年与八番合设[[八番罗甸宣慰司]]。 | ||
[[Category:贵州古地名]] | [[Category:贵州古地名]] | 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