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:修订间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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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国“一致认为,两国间久悬未决的边界问题,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”,两国政府“根据[[和平共處五項原則|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]],友好协商、互谅互让,克服了种种困难,终于顺利地全面地解决了两国边界问题”。“双方决定在1960年1月28日 | 两国“一致认为,两国间久悬未决的边界问题,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”,两国政府“根据[[和平共處五項原則|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]],友好协商、互谅互让,克服了种种困难,终于顺利地全面地解决了两国边界问题”。“双方决定在1960年1月28日周恩来总理和奈温总理签订的《[[:s: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|关于两国边界问题协定]]》的基础上,缔结本条约。”条约共12条,主要内容: | ||
# 双方同意从{{link-sv|尖高山|Hsaochaw Bum}}({{lang-kac|Mu Lang Pum, Manang pum}})到[[中缅边界]]西端终点一段未定边界,除[[片马]]、古浪和岗房地区外,按传统习惯性定界,并且确认从尖高山到中缅边界东南端终点的划界原则; | # 双方同意从{{link-sv|尖高山|Hsaochaw Bum}}({{lang-kac|Mu Lang Pum, Manang pum}})到[[中缅边界]]西端终点一段未定边界,除[[片马]]、古浪和岗房地区外,按传统习惯性定界,并且确认从尖高山到中缅边界东南端终点的划界原则; | ||
# 缅甸同意把属于中国的[[片马]]、古浪、岗房地区归还中国; | # 缅甸同意把属于中国的[[片马]]、古浪、岗房地区归还中国; | ||
# 双方决定废除缅甸对属于中国的[[猛卯三角地]]所保持的“永租”关系,中国方面同意把这个地区移交给缅甸;缅甸同意把按照1941年中英两国的滇缅南段界务换文规定属于缅甸的 | # 双方决定废除缅甸对属于中国的[[猛卯三角地]]所保持的“永租”关系,中国方面同意把这个地区移交给缅甸;缅甸同意把按照1941年中英两国的滇缅南段界务换文规定属于缅甸的班洪、班老部落辖区划归中国;(条约签订后,缅甸多获得了一千多平方公里领土) | ||
# 为了便于双方各自的行政管理,照顾当地居民的部落关系和生产、生活上的需要,双方对1941年换文划定的界线中的一小段,作一些公平合理的调整; | # 为了便于双方各自的行政管理,照顾当地居民的部落关系和生产、生活上的需要,双方对1941年换文划定的界线中的一小段,作一些公平合理的调整; | ||
# 中国放弃1941年换文规定的中国参加经营缅甸炉房矿产企业的权利。 | # 中国放弃1941年换文规定的中国参加经营缅甸炉房矿产企业的权利。 | ||
该条约由 | 该条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于1960年12月20日批准,缅甸联邦总统{{link-en|溫貌|Win Maung}}于1960年12月29日批准。1961年1月4日起生效。随着该条约的签订,两国全部边界正式划定<ref>{{Cite web |url=http://www.npc.gov.cn/wxzl/wxzl/2000-12/25/content_748.htm |title=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,中国人大网,于2012-7-4查阅 |accessdate=2012-07-04 |archive-date=2020-09-07 |archive-url=https://web.archive.org/web/20200907044833/http://www.npc.gov.cn/wxzl/wxzl/2000-12/25/content_748.htm |dead-url=no }}</ref>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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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約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國際上處於不利地位。 | 簽約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國際上處於不利地位。大躍進使中國經濟衰退;中國與印尼因為[[印尼華人國籍問題|印尼華僑問題]]而關係緊張(1965年印尼發生九·三〇事件,大批華僑被殺);1958年[[八二三砲戰]]使中美處於戰爭邊緣;與印度關係開始惡化(1962年爆發中印戰爭)。中共對東南亞共黨的援助使鄰國對中國有戒心,緬甸因此於1958年與美國簽定十年軍事援助條約,次年接受美國三千七百萬美元經濟援助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簽定此約,傳達與鄰國和平共處,解決爭端的意願<ref name="Hyer2014"/>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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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緬部分邊境被原 | 中緬部分邊境被原中華民國國軍游擊隊控制。1960年5月起,中緬以勘界會議為名,秘密協議攻擊[[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|國軍游擊隊]]。条约签订後,中國人民解放軍[[昆明軍區]]與緬軍協同作戰,共同攻擊泰北孤軍。緬甸同意解放軍可以進入緬甸國境內20公里作戰。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此役稱為「中緬聯合勘界警衛作戰」,緬甸方面稱為「湄公河戰役」<ref>{{Cite news | url=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mil/2007-07/26/content_6433504.htm | title=中緬聯合勘界警衛作戰 |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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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在此條約中獲得軍事上重要的地點,能夠進出藏東與印度東北部。這些地區 | 中國在此條約中獲得軍事上重要的地點,能夠進出藏東與印度東北部。這些地區在1959年藏區騷亂與1962年中印戰爭被作為部隊集合區<ref name="Hyer2014">{{cite book|author=Eric Hyer|title=''The Pragmatic Dragon: China's Grand Strategy and Boundary Settlements''| url=http://books.google.com/books?id=mv6lBQAAQBAJ&pg=PA78|date=16 December 2014|publisher=UBC Press| isbn=978-0-7748-2638-9|pages=78–79}}{{en}}</ref>。缅甸則從本條約獲得南畹地區,克欽邦與佤邦之間唯一的公路由此通過。按傳統習慣定界使缅甸獲得一千平方公里的領土。<ref name="Fravel2008">{{cite book|author=M. Taylor Fravel|title=''Strong Borders, Secure Nation: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in China's Territorial Disputes''| url=http://books.google.com/books?id=02Hjr6RUckwC&pg=PA88|date=25 August 2008|publisher=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|isbn=1-4008-2887-2|pages=88}}</ref>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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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0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在北京签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政府边界条约》。
两国“一致认为,两国间久悬未决的边界问题,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”,两国政府“根据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,友好协商、互谅互让,克服了种种困难,终于顺利地全面地解决了两国边界问题”。“双方决定在1960年1月28日周恩来总理和奈温总理签订的《关于两国边界问题协定》的基础上,缔结本条约。”条约共12条,主要内容:
- 双方同意从Template:Link-sv(景颇语:Mu Lang Pum, Manang pum)到中缅边界西端终点一段未定边界,除片马、古浪和岗房地区外,按传统习惯性定界,并且确认从尖高山到中缅边界东南端终点的划界原则;
- 缅甸同意把属于中国的片马、古浪、岗房地区归还中国;
- 双方决定废除缅甸对属于中国的猛卯三角地所保持的“永租”关系,中国方面同意把这个地区移交给缅甸;缅甸同意把按照1941年中英两国的滇缅南段界务换文规定属于缅甸的班洪、班老部落辖区划归中国;(条约签订后,缅甸多获得了一千多平方公里领土)
- 为了便于双方各自的行政管理,照顾当地居民的部落关系和生产、生活上的需要,双方对1941年换文划定的界线中的一小段,作一些公平合理的调整;
- 中国放弃1941年换文规定的中国参加经营缅甸炉房矿产企业的权利。
该条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于1960年12月20日批准,缅甸联邦总统Template:Link-en于1960年12月29日批准。1961年1月4日起生效。随着该条约的签订,两国全部边界正式划定[1]。
背景
签约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处于不利地位。大跃进使中国经济衰退;中国与印尼因为印尼华侨问题而关系紧张(1965年印尼发生九·三〇事件,大批华侨被杀);1958年八二三炮战使中美处于战争边缘;与印度关系开始恶化(1962年爆发中印战争)。中共对东南亚共党的援助使邻国对中国有戒心,缅甸因此于1958年与美国签定十年军事援助条约,次年接受美国三千七百万美元经济援助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定此约,传达与邻国和平共处,解决争端的意愿[2]。
影响
中缅部分边境被原中华民国国军游击队控制。1960年5月起,中缅以勘界会议为名,秘密协议攻击国军游击队。条约签订后,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与缅军协同作战,共同攻击泰北孤军。缅甸同意解放军可以进入缅甸国境内20公里作战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此役称为“中缅联合勘界警卫作战”,缅甸方面称为“湄公河战役”[3][4],中华民国称为“江拉基地保卫战”[5][6]。
中国在此条约中获得军事上重要的地点,能够进出藏东与印度东北部。这些地区在1959年藏区骚乱与1962年中印战争被作为部队集合区[2]。缅甸则从本条约获得南畹地区,克钦邦与佤邦之间唯一的公路由此通过。按传统习惯定界使缅甸获得一千平方公里的领土。[7]
参考文献
- ^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,中国人大网,于2012-7-4查阅. [2012-07-04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-09-07).
- ^ 2.0 2.1 Eric Hyer. The Pragmatic Dragon: China's Grand Strategy and Boundary Settlements. UBC Press. 16 December 2014: 78–79. ISBN 978-0-7748-2638-9.(英文)
- ^ 中緬聯合勘界警衛作戰. 新华网. 2007年7月26日.
- ^ Richard Michael Gibson. The Secret Army: Chiang Kai-shek and the Drug Warlords of the Golden Triangle. John Wiley & Sons. 4 August 2011: 171–172. ISBN 978-0-470-83021-5.(英文)
- ^ 江拉基地. 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. [2014-12-11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-03-08).
- ^ 覃怡辉. 金三角國軍血淚史:1950 - 1981. 中央研究院;联经出版. 2009年8月28日. ISBN 9789860194913.
- ^ M. Taylor Fravel. Strong Borders, Secure Nation: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in China's Territorial Disputes.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. 25 August 2008: 88. ISBN 1-4008-2887-2.
相关条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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