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琅勃拉邦王国:修订间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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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 统治 ==
== 统治 ==
==== 官僚机构 ====
==== 统治体系 ====
早期的琅勃拉邦王国延续了兰沧时代的治理机构其中,(Ana)集团为最高统治者分为国王(Chao Phaen Din)、二王(Upphaat)、三王(Rajavong),后又有四王(Rajabut)。二王、三王等视情况而授予王室男性成员。当国王老迈、去世、或者缺席的时候,由二王、三王等接替代管国政。
早期的南掌王国延续了兰沧时代的体系处于国家顶端的统治为(Ana)集团,主要由国王(Chao Phaen Din)、二王(Upphaat)、三王(Rajavong)组成,后又有四王(Rajabut)。二王、三王等视情况而授予王室男性成员。当国王老迈、去世、或者缺席的时候,由二王、三王等接替代管国政。


分为十个品,十品最高,一品最低。爵位有帕雅(Phanga)、(Phia)、先(Sen)、闷(Mun)。
僚系统分为十个品,十品最高,一品最低。爵位分为[[叭]](Phanga)、[[叭]](Phia)<ref>《琉璃宫史》作“比亚”(Bra)。</ref>[[]](Saen)、[[]](Mun)等几级。
* '''叭''',原为国王头衔,到了南掌时期成为高级官员的爵位,穿红色袍帽子,只设五、六人,主要为左右丞相、左右镇守、南北城官。
* '''先''',十万户长。
* '''闷''',万户长


高级官员有右丞相芒(Meuang Sean)、左丞相芒禛(Meuang Chan)。右丞相为武官之首,左丞相为文官之首,负责日常国务,颁发路引,协定公文、审理文件。<ref>《南掌纪略》:“其官名称芒刚、芒连、芒禛、芒番、𦀚祚、𦀚梛、那祚、那梛等。”</ref>
高级官员有右丞相[[先]](Meuang Sean)、左丞相[[芒禛]](Meuang Chan),禄田1600亩。右丞相为武官之首,左丞相为文官之首,负责日常国务,颁发路引,协定公文、审理文件。<ref>《南掌纪略》:“其官名称芒刚、芒连、芒禛、芒番、𦀚祚、𦀚梛、那祚、那梛等。”</ref>


右丞相芒的属官有芒瓜(Meuang Khwa)镇官。芒瓜镇官治所位于丰沙里省芒瓜(Muang Khoua),负责接待使者,监管乌河(Nam U)上游地区的诸侯,维持北部的稳定。北城官(Siang Nua)为其副。1780年代,镇官治所在孟威(Muang Ngoy)。<ref>黎贵惇:《见闻小录》卷6《封疆》:“芒𣳢,牢国镇官治于此。”</ref>。北田官(Na Nua)负责北方地区粮食征收、三年一次的人口调查与造册。芒咸(Muang Ham)为右方典狱官。
右丞相[[先]]的属官有芒瓜(Meuang Khwa)镇官、北城官、北田官等。芒瓜镇官治所位于丰沙里省芒瓜(Muang Khoua),负责接待使者,监管乌河(Nam U)上游地区的诸侯,维持北部的稳定。北城官[[呈梛]](Siang Nua)为其副,禄田俱为1400亩。1780年代,镇官治所在孟威(Muang Ngoy)。<ref>黎贵惇:《见闻小录》卷6《封疆》:“芒𣳢,牢国镇官治于此。”</ref>。北田官[[那梛]](Na Nua)负责北方地区粮食征收、三年一次的人口调查与造册。[[芒咸]](Muang Ham)为右方典狱官。


左丞相芒禛的属官有芒塞(Meuang Sai)镇官、南城官(Siang Tai)、田官(Na Tai)等。芒塞镇官、南城官管理着以乌多赛姆省芒塞(Muang Xay)为中心的西北部地区,同样负责接待使者,监管当地诸侯,维持地方稳定。南田官的职责与北田官相同,负责辖区内的粮食征收与人口调查。芒曲(Muang Khuk)为左方典狱官。
左丞相[[芒禛]]的属官有芒塞(Meuang Sai)镇官、南城官[[呈岱]](Siang Tai)、田官[[那岱]](Na Tai)等。芒塞镇官、南城官,禄田俱为1400亩,管理着以乌多赛姆省芒塞(Muang Xay)为中心的西北部地区,同样负责接待使者,监管当地诸侯,维持地方稳定。南田官的职责与北田官相同,负责辖区内的粮食征收与人口调查。[[芒曲]](Muang Khuk)为左方典狱官。


中方首官为芒刚(Muang Klang),负责管理武器。芒番为中方典狱官。
中方首官为[[芒刚]](Muang Klang),负责管理武器。[[芒番]]为中方典狱官。


==== 都城 ==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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