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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爾泰

出自云南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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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爾泰
鄂爾泰

清人繪鄂爾泰像,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


大清保和殿大學士
爵位 三等襄勤伯
族裔 滿洲
旗籍 滿洲鑲藍旗
出生 康熙十六年(1677年)
逝世 乾隆十年(1745年)
出身
  • 康熙三十八年己卯科順天鄉試舉人

鄂爾泰Template:Lang-mnc;1677年-1745年),字毅庵,西林覺羅氏,滿洲鑲藍旗人,清朝官員。官至保和殿大學士兼軍機大臣、太保。

生平

康熙十六年(1677年)出生[1],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中舉人,康熙四十二年襲封佐領,康熙五十五年任內務府員外郎。康熙末與田文鏡、李衛並為雍親王(雍正帝)心腹。雍正五年(1727年),奉命修《八旗通志》初集,凡250卷。雍正時期嘗任雲貴總督,兼轄廣西,在雲南積極推行改土歸流,雍正四年(1726年)上疏「雲貴大患,無如苗蠻,欲安民,必制夷,欲制夷,必改土歸流」,七年設官府,置流官,駐軍隊,鞏固了西南邊疆。與田文鏡、李衛並稱為「模範總督」。雍正十年(1732年),任保和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,辦理軍機事務。雍正崩於深夜,鄂爾泰適巧為值班軍機大臣,最先探視雍正遺體並安排入殮,且受遺旨與張廷玉輔政,也是當時漢人民間謠傳,雍正被漢人俠女呂四娘斷頭的最早目擊証人,據此頗有歷史關鍵地位。乾隆初任總理事務,加至太保。乾隆三年,高宗欲仿古制行「三老五更」之禮,為此向鄂爾泰及張廷玉諮詢。鄂爾泰傾向於贊成,而張廷玉則斷以為不可。四十年以後,乾隆見張廷玉所作的《三老五更議》時,仍然感觸頗深,指責鄂爾泰「因好虛榮,近於驕者」。乾隆十年(1745年)以病解職。同年三月乾隆親往鄂爾泰住所視疾,加為太傅。不久病卒。

鄂爾泰死後,乾隆二十年三月,爆發胡中藻案,四月,鄂爾泰的得意門生胡中藻被斬殺,已故大學士鄂爾泰被撤出賢良祠,不准入祀。鄂爾泰之侄鄂昌被賜自盡[2]

軼事

  • 鄂爾泰名言:「大事不可糊塗,小事不可不糊塗,若小事不糊塗,則大事必至糊塗矣。」張廷玉聞後稱讚此言「最有味,宜靜思之」。
  • 鄂爾泰時任內務府員外郎時,曾拒絕了以皇子身份向鄂爾泰請託的雍正,此舉不但沒有得罪雍正,反而得到了雍正的賞識。
  • 雍正三年(1725年)冬,鄂爾泰即將前往雲南任職,雍正得知其身體不適,命令他乘坐雍正的御輿前往赴任,之後鄂爾泰恢復了健康,雍正高興的在鄂爾泰的奏摺上批示說:「朕與卿一種君臣相得之情,並不比泛泛乃無量劫善緣之所致。」雍正五十大壽,因鄂爾泰時任雲貴總督未能出席,雍正特地挑選了宴會中的食物,快馬加鞭運往雲南給鄂爾泰。

評價

雍正最欣賞李衛、鄂爾泰、田文鏡三人,當面告訴尹繼善,謂當學此三人[3]。尹繼善奏曰:「李衛,臣學其勇,不學其粗;田文鏡,臣學其勤,不學其刻;鄂爾泰,宜學處多,然臣亦不學其愎。」雍正不以為忤。乾隆嘗謂:「我朝百餘年來,滿洲科目中,惟鄂爾泰與尹繼善為真知學者。」[4]

家庭

  • 祖父:圖彥突,官至戶部郎中。
  • 父親:鄂拜,曾任國子祭酒。

妻妾

  • 原配夫人,瓜爾佳氏。康熙五十年,生長女,夫人早逝。
  • 續娶夫人,喜塔臘氏,大學士兼吏部尚書邁柱之女。康熙五十一年成婚,稱邁夫人。鄂爾泰與邁夫人感情甚篤,相敬如賓,不娶妾媵,除長女外,其他子女皆邁夫人所出。

子女

  • 長女:原配夫人瓜爾佳氏所出,早夭。
  • 長子鄂容安,為乾隆時期兩江總督。娶鑲白旗滿洲訥殷富察氏,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博爾多之女。
  • 次子鄂實,官前鋒統領,娶總督江南等處七省漕糧補熙之女鑲黃旗滿洲佟佳氏,佟佳氏不久去世,他又繼娶大學士高斌之女。
  • 三子鄂弼,官至西安將軍,娶鑲黃旗滿洲瓜爾佳氏,領侍衛內大臣信勇公哈達哈之女。
  • 次女:續娶夫人喜塔臘氏所出,適正黃旗滿洲赫舍里氏工部尚書赫奕次子侍讀學士肇敏。
  • 四子鄂寧,任雲貴總督,娶內大臣海望之女,正黃旗滿洲烏雅氏。
  • 五子鄂圻,娶莊親王允祿之女。
  • 六子鄂謨,娶邁柱之孫女。

參考資料

  1. ^ 鄂容安《鄂爾泰年譜》,《辭海》說1677年出生。
  2. ^ 《高宗實錄》卷四八六
  3. ^ 《清高宗實錄》卷114載:「當日鄂爾泰、田文鏡、李衛皆督撫中為皇考所最稱許者,其實田文鏡不及李衛,李衛又不及鄂爾泰。」
  4. ^ 《清史稿·列傳九十四》

參考書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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