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爾泰
| 鄂爾泰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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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鄂爾泰 | ||
大清保和殿大學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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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爵位 | 三等襄勤伯 | |
| 族裔 | 滿洲 | |
| 旗籍 | 滿洲鑲藍旗 | |
| 出生 | 康熙十六年(1677年) | |
| 逝世 | 乾隆十年(1745年) | |
| 出身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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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爾泰(Template:Lang-mnc;1677年-1745年),字毅庵,西林覺羅氏,滿洲鑲藍旗人,清朝官員。官至保和殿大學士兼軍機大臣、太保。
生平
康熙十六年(1677年)出生[1],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中舉人,康熙四十二年襲封佐領,康熙五十五年任內務府員外郎。康熙末與田文鏡、李衛並為雍親王(雍正帝)心腹。雍正五年(1727年),奉命修《八旗通志》初集,凡250卷。雍正時期嘗任雲貴總督,兼轄廣西,在雲南積極推行改土歸流,雍正四年(1726年)上疏「雲貴大患,無如苗蠻,欲安民,必制夷,欲制夷,必改土歸流」,七年設官府,置流官,駐軍隊,鞏固了西南邊疆。與田文鏡、李衛並稱為「模範總督」。雍正十年(1732年),任保和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,辦理軍機事務。雍正崩於深夜,鄂爾泰適巧為值班軍機大臣,最先探視雍正遺體並安排入殮,且受遺旨與張廷玉輔政,也是當時漢人民間謠傳,雍正被漢人俠女呂四娘斷頭的最早目擊証人,據此頗有歷史關鍵地位。乾隆初任總理事務,加至太保。乾隆三年,高宗欲仿古制行「三老五更」之禮,為此向鄂爾泰及張廷玉諮詢。鄂爾泰傾向於贊成,而張廷玉則斷以為不可。四十年以後,乾隆見張廷玉所作的《三老五更議》時,仍然感觸頗深,指責鄂爾泰「因好虛榮,近於驕者」。乾隆十年(1745年)以病解職。同年三月乾隆親往鄂爾泰住所視疾,加為太傅。不久病卒。
鄂爾泰死後,乾隆二十年三月,爆發胡中藻案,四月,鄂爾泰的得意門生胡中藻被斬殺,已故大學士鄂爾泰被撤出賢良祠,不准入祀。鄂爾泰之侄鄂昌被賜自盡[2]。
軼事
- 鄂爾泰名言:「大事不可糊塗,小事不可不糊塗,若小事不糊塗,則大事必至糊塗矣。」張廷玉聞後稱讚此言「最有味,宜靜思之」。
- 鄂爾泰時任內務府員外郎時,曾拒絕了以皇子身份向鄂爾泰請託的雍正,此舉不但沒有得罪雍正,反而得到了雍正的賞識。
評價
雍正最欣賞李衛、鄂爾泰、田文鏡三人,當面告訴尹繼善,謂當學此三人[3]。尹繼善奏曰:「李衛,臣學其勇,不學其粗;田文鏡,臣學其勤,不學其刻;鄂爾泰,宜學處多,然臣亦不學其愎。」雍正不以為忤。乾隆嘗謂:「我朝百餘年來,滿洲科目中,惟鄂爾泰與尹繼善為真知學者。」[4]
家庭
- 祖父:圖彥突,官至戶部郎中。
- 父親:鄂拜,曾任國子祭酒。
妻妾
- 原配夫人,瓜爾佳氏。康熙五十年,生長女,夫人早逝。
- 續娶夫人,喜塔臘氏,大學士兼吏部尚書邁柱之女。康熙五十一年成婚,稱邁夫人。鄂爾泰與邁夫人感情甚篤,相敬如賓,不娶妾媵,除長女外,其他子女皆邁夫人所出。
子女
參考資料
參考書目
- 《清代文字獄檔·軍機處檔》
- 袁枚《武英殿大學士傅文端公鄂爾泰行略》
- 張姍:〈鄂爾泰對西南地區「漢奸」的認識及治理 (頁面存檔備份,存於互聯網檔案館)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