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軏[1](1393年-1458年),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祥符縣(今河南省開封市)人,明朝軍事人物。
生平
張軏為張玉之子。永樂年間,為錦衣衛指揮僉事。跟從明宣宗征討朱高煦,又跟從成國公朱勇出塞至氈帽山。正統十三年(1448年),以副總兵身份出征麓川。後討伐貴州苗族叛亂。積功為前軍都督府,總管京營兵。景泰二年(1451年),因驕淫不道連坐下獄,不久後釋放。之後參與奪門之變,與石亨、曹吉祥迎明英宗。封太平侯,食祿二千石。當時于謙、王文、范廣的死,都有張軏背後出力。其納賄亂政,僅次於石亨。天順二年(1458年),張軏去世,贈裕國公,謚勇襄[2]。
其子張瑾繼承爵位。成化元年(1465年),明憲宗革除奪門之變功事,奪張瑾爵位,授指揮使[3]。
參考文獻
- ^ 此軏字之簡體即「𫐄」,是UTF新版漢字,編號2B404,左"車"右"兀"。
- ^ 《明史》(卷145):「軏,永樂中入宿衛,為錦衣衛指揮僉事。從宣宗征高煦,又從成國公朱勇出塞至氈帽山。正統十三年,以副總兵征麓川。還,討貴州叛苗。積功為前府右都督,總京營兵。景泰二年,坐驕淫不道下獄,尋釋。景帝不豫,與石亨、曹吉祥迎上皇於南城。封太平侯,食祿二千石。于謙、王文、範廣之死,軏有力焉。納賄亂政,亞於亨。天順二年卒,贈裕國公,謚勇襄。」
- ^ 《明史》(卷145):「子瑾嗣。成化元年,革「奪門」功,奪侯,授指揮使。」